一男子被踢出业主群,将群主告上法院,结果如何?,企业微信群主怎么踢人出群

现在这个年代,微信已经成为了许多人的主要社交平台。而微信群聊也越来越多地占据了大家的交流空间,成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同的关系,形成了不同的群组。而每个群都有个群主,群主可以拉人进群,当然也可以踢人出群可是,如果有人被踢出群了,心里不服,怎么办?起诉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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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不敢相信,还真有人把群主给起诉了。很多小区都有个业主群,不仅方便业主之间沟通交流,有时还能作为物业公司的通知渠道。发发小区公告,或者一起讨论下物业的工作,提提相关建议,显然是具有一定公益形式的沟通平台。

北京有个叫张亮的,自从住进了新房子,就加入了自己小区的业主群。可是,有一天,群里突然发布了一则通知,要求大家都改备注名称,还要按照统一的格式:“房号+真实姓名”。这则通知,是群主老王发的,为什么老王突然要这么通知大家呢?

其实,老王也是迫于无奈,因为随着群里人数的不断增加,不知不觉混进了很多疑似非业主的人。这些人,时不时就会在群里发个广告,或者“砍个价”什么的,让群里的业主们不堪其扰。于是,老王与群里几个经常冒泡的人商量着,制定了这条新群规,就是为了“净化”群里人员,剔除非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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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几天,老王在群里反复通知,可总还是有那么一部分人,没有按照通知进行修改备注。老王于是干脆,在群里提醒没有改备注的人,还做出决定,再不修改的业主,将于三日内全部踢出群聊。

踢出群聊

而张亮,就是其中一个不愿意修改备注的人。为什么不愿意改呢?张亮的想法,也很明确,若修改成“具体房号+真实姓名”,这无异于直接公示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呀。是否公开个人信息,显然是个人的权利,群主老王这样以踢出群为由,强迫大家公示,难道不是在侵犯人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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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张亮不仅不按照要求修改群备注名,还在群里公然批判了老王的行为,指责老王是在侵犯个人隐私。群里的业主们,却大都站在了老王一边,纷纷指责张亮,“国有国法,群有群规,如果不接受,可以直接退群啊。”甚至,还有的网友,怂恿群主老王直接把张亮踢出群聊。

结果,群主老王虽然知道张亮确实是小区业主,但是见他铁了心不愿意改群备注名,也只好按照之前的通知,将他踢出了业主群。张亮因此感到非常气愤,认为自己作为小区业主,有权利加入群里,而群主却强迫自己要公示个人隐私,还真的把自己踢出了业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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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想越气的张亮,也没有其他好的办法,只好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够帮自己讨回公道,要求重新加入业主群。

案情分析及启示

当地法院,经过调查后发现:微信群聊,本就是基于特定关系,或者某种共同需求,而自发形成的临时性组织。主要功能是闲聊或者沟通共同事务。但是群聊毕竟是需要有一个简单的维护管理工作,发布群公告,监督聊天规范,群内人员进出,总还是需要一个群主来打理的。所以,让群主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也是合乎情理的。

而张亮所要加的业主群,其实也并非小区物业公司为了服务业主而建的群聊。物业公司的各种通知公告主要是在微信公众号和小区内的公告栏进行发布,业主群里关于小区的事项,也都是业主们主动转发进群,而作为物业管理的一种补充。所以,即使张亮被踢出了业主群,也并不会影响到他享受物业的相关服务,其实质性的利益或者权利并没有因退群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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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认为微信群聊,属于社会交往的范畴,并不具备《民法典》所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无法使用民事法律进行调整或者规范。因而驳回了张亮的诉讼请求。

由此可见,大家在微信群里聊天,还是服从群里的相关管理要求的,否则群主真把你踢出了群,也真的是只能选择默默接受。当然,群主本来就是在群里为大家免费服务,为了群里相处得更开心、更融洽,而制定的规则和相应的管理工作,理应得到大家的支持。

对于张亮的做法,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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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案普法,人物姓名涉及隐私,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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